
北京离婚律师-姚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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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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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北京-北京城区-朝阳区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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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2024-06-12 16:08:13
2个月时间达成和解离婚,帮助当事人拟定了专属离婚协议,对于孩子抚养权、房产、银行存款、债务、投资、北京落户问题等各方面问题进行了约定,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同时也解除了后顾之忧! -
姚平
2022-11-24 19:00:21
🚩婚姻的难点 人有三大需求,分别是:物质,爱情,精神。 物质是柴米油盐,遵循现实原则。 爱情是风花雪月,遵循浪漫原则。 精神是诗词歌赋,遵循理想原则。 这是三个完全不同的东西。 婚姻的困难在于,如何在同一个异性身上体现出这三样东西。 -
姚平
2024-01-30 09:27:01
房产&抚养权通过婚姻团队专业谈判,最后为客户争取权益最大化。 十余年婚姻由相爱走向分离,元甲律所婚姻团队专业谈判,促成双方调解离婚,帮助当事人获得孩子抚养权、每月4000元抚养费、北京东城区房产、北京朝阳区房产三分之二产权、河北商铺产权、京牌车辆等财产。解决了当事人的离婚难题,争取了最大权益,超出当事人的预期!如你现在也遇到婚姻难题或者想合理规划你的财产,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
姚平
2022-12-09 13:22:42
🍀超级实用的婚姻小知识(记得码住收藏) 1、夫妻中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 3、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自个的一份。 -
姚平
2024-06-21 09:32:56
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对方有严重疾病在医院住院治疗,双方一度陷入僵局,在我们婚姻家事团队人员共同努力下,已经无解的案件终于达成调解,为女方争取了百分之八十的房产份额,客户顺利的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客户的满意是我们的最大追求。 -
姚平
2022-11-23 15:46:48
感谢委托人赠送的两面荣誉锦旗!离婚后财产纠纷是一大难题,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团队用专业的能力和尽心尽责的态度达成了委托人全部诉求!律政佳人,所向披靡! -
姚平
2022-09-07 12:56:13
🚩“与他人同居”是否构成法定离婚事由? 夫妻一方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的规定,与他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姚平
2025-01-08 06:59:31
这么一面简单3个字的锦旗👉太给力,可以说是达到了客户的心理诉求的体现,婚姻家事案件不仅仅是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的问题,更多是感情的纠葛,我们需要提供更多的情绪价值,帮助客户真正开启新的生活。 -
姚平
2022-12-02 20:03:11
🚩在《民法典》出台之前,公证遗嘱比其他形式的遗嘱更具有证明力,即法律效力最强,因此,遗嘱人不能以其他遗嘱变更或者撤回原来的公证遗嘱。但是,《民法典》取消了之前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的法律规定,公证遗嘱具有与其他形式的遗嘱同等的法律效力。所以,即使遗嘱经过了公证,遗嘱人也可以通过立新的遗嘱来使公证遗嘱失效。 -
姚平
2022-11-28 19:26:14
【好好爱自己,从学会与自我和解开始】内心平和的人,能更好地欣赏人生沿途的景色。不在冲动时做决定,不与无关紧要的人和事纠缠,不将他人评价当作人生标尺……人生海海,只有找到与自我相处的方式,才能与世界温柔相处。自我和解的9个方法↓从现在起,做一道独特的风景,绽放属于自己的光芒。 -
姚平
2024-12-25 14:35:37
老人在隐瞒再婚妻子的情况下,把婚内北京房产偷偷过户给亲儿子,此买卖合同有效吗?老人去世后没有遗嘱,其再婚妻子找到我们希望解决房产纠纷,通过收集全面的证据资料,庭中据理力争,我方终获胜诉,法院判决买卖合同无效! -
姚平
2024-06-21 23:20:13
两个多月谈和好!❤爱情是最一种最强烈的人际吸引!🌹明明爱着彼此,为何有时感受不到被爱着?恋爱容易相处难。❄在我们专业律师的帮助下,让彼此相爱的人重新找到被爱着的感觉!🌈能感受到你爱的人爱着你,是多么幸福幸运的事情啊!🎉💞 -
姚平
2024-04-16 12:24:44
离婚案件中,能同时得到对方当事人的认可,也是怪不容易的嘞🙃 顺利的结束一段不幸的婚姻,化解了家庭的矛盾,让孩子能在一个和谐的家庭环境中长大,这也许就是家事律师的使命感 -
姚平
2024-07-31 10:29:35
继承纠纷,4.12接案,6.28结案,历时77天,案件结束服务并未结束,因法官迟迟不给开生效证明,催到7.19开出了生效证明,7.23办理完房产过户,好事多磨,客户第一次送锦旗,发自内心的“尽心尽力,排忧解难”🙏 -
姚平
2024-02-07 15:16:30
红包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